自己的進程-個體與集體(The Individual and the Collective)
這不是關於協定或個體,
這是關於將永恆和後果考慮在內的集體。
在其中個體將被迫使去考慮集體
而後果將根據個體接受什麼作為集體。
直到個體為了集體中的全體接受平等作為原則。
這平等的厲行沒有其他的辦法,
只有經由後果,如同集體的本質是平等
而個體的本質便是不平等。
因此要了解,
所有的後果,
所有力量總是由個體在如同集體的覺察之中流散出。
不平等因此將會終結
個體權力/選擇/自由意志也是如此
而將合併如同個體地應用的集體權力-因此而實際應用平等。
個體的決定必須立基/定義如同集體的平等
如此這個平等將純淨化為完美/極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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