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Day 388—基本工資



走向生命的旅程
Day 388—基本工資

基本/生活收入保證


平等生命基金會中的生活收入保證 (LIG)”計畫中建議,基本薪資應當為生活收入保證的金額的兩倍。先說明生活收入保證--這是一筆金額,是用來提供給每一位當時由於任何因素而無法有收入於是沒有辦法維持基本的有尊嚴的生活所需的人,包含失業、疾病、退休者等等,這一筆錢是由政府在國有基本資源的收入中儲存的基金,而這筆提供給個人或家庭的收入保證必須是讓每一個人可以吃得充足睡得溫飽的在食衣住行教育和參與社會等等活動上面生活無虞的金額。

目前台灣的基本工資為台幣一萬九出頭,我們假設為兩萬元,然後我們也假設這筆錢足夠一個人維持一個有基本尊嚴的生活,哈,我猜很多人認為這是不夠的,但讓我先說下去,然後這筆錢我們拿來當作生活收入保證的金額,因此這是一筆當你完全沒有工作的時候可以獲得的收入,然後,為了區分這個基本生活收入保證與資本薪資,以及鼓勵人們可以靠工作獲得更豪華的生活,基本薪資為生活收入的兩倍,因此為四萬元台幣。

在實行生活收入保證方案的時候,我們是在一個真實的物質現實基礎以及以生命為唯一價值的對全體最好的原則下進行一切。因此,所有的經由心智幻覺實化出來的制度與系統運作都將消除,例如: 負債、救濟金、保險制度、通貨膨脹等等。

然後供需是真正建立在人民生活的需要而來的供應製造,而非建立在資方與人類心智的欲望貪婪與利益上面,於是商品的價格不再是資方單方的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滿足大眾的購買力和慾望而做的決定,然後將剩餘的分配給勞工,而是我們先以每個人的基本所需來訂定薪資於是產生商品價格,於是商品的真正價值在於勞力與勞工,如此資金與資源可以重新分配,於是當人們有了充足的金錢與購買力的時候,整體的經濟就會流通與帶動而解決目前國家與世界上的經濟危機並滿足了人類與生命的基本權利。

因此我們的基本生活收入保證和基本薪資的數目的決定必須包括其他政策的更動以及所有產品價格的配合調整,於是可以達到使每個國民都能夠在此保證上面擁有基本生命尊嚴的生活。

實行這樣的生活收入保證方案是一個在實際行動中的進程,須要通過民主政治路徑和多數人民的認知與行動,所以讓我們將訊息傳遞出去,共同致力於實踐一個平等生命的世界。

平等生命基金會生活收入保證(L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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