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生命基金會
生活收入保證提案
結構的調整
為了規劃生活收入保證的資金,需要當前的社經與政治結構的改變。政府由預算的分配或經由負債的花費來提供生活收入保證資金的方式不是一個能供養的選擇。政府自身不是設置用來,在讓所有的生活收入的領受者可以過一個有尊嚴的生活的需求水準時,處理這樣一個收入的轉換的負擔的。調整和拿捏是需要的,如此可以解放和確保一個適當的生活收入可以是實際上,被保證的。
資源的國有化和社會紅利
一個資助生活收入保證的方式是經由每一個國家中的資源國有化。為了利益公共的幸福,每一個國家的資源將被製造和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國家資源的國有化公司重新分配。公民們於是有效地成為這些企業的股東。經濟的利潤由公共擁有的公司所產生則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如果必要)金援生活收入保證。
這樣一個步驟除了明顯的資助功能外,資源的國家化和連結的企業提供了一個機會給一個國家的人民管理國家的資源—因此實際上,成為直接民主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