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7日 星期五

Day 488—誰享有特權?



走向生命的旅程
Day 488—誰享有特權?



近來在臉書上看到一位在台灣教育界相當有份量的人士發表文章說明到,政府課多些了富人的稅,但卻需要對低收入戶者給予社會福利補助,這對國家財政仍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同時提到其所主持的基金會對社會的流動性的貢獻,因為此基金會所幫助的幾個貧困的學生現在的薪資已經高於同齡平均收入,所以不必再享有特權而能到達中產階級,於是結論是很可惜此基金會經費有限,否則可以幫助更多的弱勢者成為中產階級,不成為政府的負擔。

是的,這位教授相當努力了。問題是我們有沒有看清楚:政府一開始為什麼會有負擔?政府整體而言如何的在為全體人民做事情? 政府和人民做了什麼樣的事情讓這個社會裡面資源分配不均到了有這許多低收入戶的情形?為什麼這整體的經濟形式會被形容成為一個扶持貧困學生的基金會的責任?這難道不是得回歸到整個政經結構和政府以及支持這個政經體制的全體人民的責任?而在這個社會國家中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在享有特權的人們?而為什麼這個結構是理所當然而無法更動的?

人們若是能夠客觀的站在全體生命或者一個國家的全體人民的角度來看我們應當如何的協助這個國家解決財經問題而達到最適當的運作,會發現到一個國家的最大權利組織如同一個最大的公司企業,那就是政府,當政府收取人民的勞力收入並將這些資源分佈應用到全體人民的時候,它是否做的是最完善的考量?如果不是的話--顯然的,不是,看看這個國家的貧富差距和失業率和薪資問題年益增長的現實。那麼我們該如何的由根本做起來改變這個現狀?請注意這個討論的重點不是在責難政府或任何一個人,而是期待每個人能夠擴展自己看事情的角度。

如果我們仍然沒有突破過去小我的思維習慣,由我們個人的兩極價值觀中走出來,超越作為一個溫情的好國民或叛逆的革命者這樣的兩極化角色,於是看到我們所共同運作出來的世界樣貌,瞭解到做為地球上的生命的一份子,在這原本富饒的而能供應全體生命尊嚴與富裕的土地上,我們所允許的貧窮正是人類心智小我的業力後果,我們需要瞭解到目前每個人最迫切要從事的事情就是由根本開始解決這個國家與世界的問題。這個責任尤其需要由這個社會上已有資源地位的菁英的領悟與投入帶動於是令事情可以更加速進行。

關於如何可以讓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走向對全體最有利的方向,可以參考由平等生命基金會所提出的生活收入保證方案。

平等生命基金會---生活收入保證(LIG)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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