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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Day 543—程序問題

走向生命的旅程

Day 543—程序問題


 
關於課綱的議論,很多聲音也在說到,這其實只是程序的問題,內容是什麼沒有那麼大的差別,是程序令人不服,就類似服貿的情形,政府關起門來做決定的方式實在不是現在的民主國家能夠容忍的事情。

這類的說法可能同時有幾種可能性存在,例如內容之所以沒差別可能是已經被看出來這類內容爭議的確到最後對於,例如受教育者,都沒有什麼大差別的影響,但同時也意味著人們若不是站在一個相對的政治立場而有所主張,便是形成一種沒有觀點的情形,因為反正都已經交給了我們選出來的人來執行,但是,也由於人民對於所謂的民主程序所具備的知識概念令其也能夠意識到,只要是公開討論和投票同意的事情,那麼就符合了民主程序,如果沒有按照這個遊戲規則來做,自然出問題是理所當然的,總要給大家一個交代。

所以在這兒我要說明的是,這個思路和邏輯,其實仍然是在我先前說明的,一種看似民主共識其實卻僅僅只是個關於民主的意識型態的模糊邏輯和語境罷了,和實際在生活中為所有人民的福祉所實踐的民主根本上是不同的事情。

例如我們來看歐洲某些所謂先進國家的中學歷史課程內容,或許不同於亞洲或其他地區各說各話的情形,而是他們將歐洲部分的歷史攤開來達成一個協議之後令這些國家的學生們擁有一個共同的歷史語言。好的,看來很民主不是嗎?然而這些國家有沒有將他們在各國殖民時期對其他國家的作為乃至於到現今為此所造成的世界嚴重貧富兩極的後果有所交代?顯然的是這些富裕的小朋友們對其他國家的窮苦孩童是處在極端無知的狀態,更別說這些無知未來可能會對整體人類世界所造成的更極端影響。因此我要問--我們所被指導閱讀並記憶歷史的出發點與真實目的在何處?在這之中片面的局部的程序正義有什麼意義?

另一方面要提醒的是,過去的民主必須要選舉民意代表的一個原因也是因為資訊傳遞的有限性問題,但如今的電腦網路科技早已經可以突破全民直接投票的問題,為何我們還需要依賴少數人為多數人做決定?因此當我們能夠實際的去看見什麼是真正的人民作主,要怎麼做才能發揮人民為自己做決定的時候,我們所講的才會是真實的程序問題。

平等生命基金會所提供的生活收入保証(LIG)計畫則可以作為一個實踐的開端。



QQ: 生活收入保障LIG  372550945
L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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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n.baidu.com/s/1jGHYhQA
平等生命基金會生活收入保證(LIG)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五

生活收入保證提案--4





平等生命基金會
生活收入保證提案


結構的調整

為了規劃生活收入保證的資金,需要當前的社經與政治結構的改變。政府由預算的分配或經由負債的花費來提供生活收入保證資金的方式不是一個能供養的選擇。政府自身不是設置用來,在讓所有的生活收入的領受者可以過一個有尊嚴的生活的需求水準時,處理這樣一個收入的轉換的負擔的。調整和拿捏是需要的,如此可以解放和確保一個適當的生活收入可以是實際上,被保證的。


資源的國有化和社會紅利

一個資助生活收入保證的方式是經由每一個國家中的資源國有化。為了利益公共的幸福,每一個國家的資源將被製造和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國家資源的國有化公司重新分配。公民們於是有效地成為這些企業的股東。經濟的利潤由公共擁有的公司所產生則可以部分地(或全部地,如果必要)金援生活收入保證

這樣一個步驟除了明顯的資助功能外,資源的國家化和連結的企業提供了一個機會給一個國家的人民管理國家的資源因此實際上,成為直接民主的延伸。